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麻醉科疼痛病区工作制度

来源: 时间:2021-01-28

疼痛门诊治疗室工作制度

1.进入治疗室的医护人员要衣帽整齐并戴口罩,患者家属禁止入内。

2.治疗室的设施设备摆放规整,不得存放私人物品。

3.常备药品和耗材分别保管,标签清楚,定期查看有效期,以免违规使用。

4.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层放置,无菌物品置于非无菌物品的上层,无菌物品必须在灭菌期限内。

5.毒麻、精神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医院有关管理制度执行。

6.有创治疗要求:

(1)实施有创治疗前,向患者及其家属交待病情、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,并与患者及其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。

(2)实施有创治疗中,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核查制度,使用过的物品按照锐器、医疗垃圾、非医疗垃圾分类处理。

(3)实施有创治疗后,及时记录操作过程。

(4)核查有创治疗医嘱及执行情况,确保按物价标准收费、避免漏费、不合理收费。

(5)有创治疗原则上在工作时间段进行,其他时间不得进行有创治疗,特殊情况需请示医疗组长同意。

7.治疗期间医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治疗室。

8.所有治疗设备使用后必须如实登记使用情况。

9.保持治疗室清洁,务必定期消毒、登记。

[1] [2] [3] 下一页